【侨报讯】美国最高法院周四(1月23日)裁定,可以执行一项联邦反洗钱法律,该法律要求企业向美国财政部披露其真实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据路透社报道,最高法院暂时搁置了得克萨斯州一名联邦法官于去年12月3日发布的全国范围内的禁令。该法官认为国会在通过《企业透明法案》(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时超越了其宪法权力。这项2021年的法律因小型企业提起诉讼而受到挑战。

 

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是在新奥尔良的第5巡回上诉法院允许该禁令在1月13日的截止日期前生效后作出的。大多数公司此前面临的截止日期是向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提交初始报告。

 

前总统乔·拜登(Joe Biden)的政府曾请求最高法院中止禁令。政府表示,在联邦法官阿莫斯·马赞特(Amos Mazzant)做出全国性禁令裁决之前,已有数百万家企业遵守了该报告要求,而小型企业并未要求全国范围的禁令。

 

这项禁令是由美国独立商业联合会(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通过保守派的“个人权利中心”(Center for Individual Rights)律师团队发起的,他们代表几家小企业对该法律提出挑战。

 

法律将“受益所有人”定义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公司的个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LLC)需要向FinCEN报告有关受益所有人的信息。FinCEN收集并分析财务交易信息,以打击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

 

该措施的支持者表示,此法律旨在应对美国作为犯罪分子洗钱“天堂”的日益普及,他们通过州法律设立如LLC等实体,而无需披露参与其中的真实身份。

 

拜登政府的总检察长伊丽莎白·普雷洛加尔(Elizabeth Prelogar)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一份简报中写道:“该法案的报告要求对于政府预防、检测和起诉洗钱、税务欺诈以及恐怖主义融资等犯罪至关重要。”

 

总部位于得克萨斯州谢尔曼的联邦法官马赞特裁定,国会无权根据其管控商业、税收和外交事务的宪法权力通过这一“准奥威尔式的法律”,并认为该法律可能违反了宪法第10修正案赋予各州的权利。

 

普雷洛加尔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简报中反驳了这一观点,她认为该裁决过于广泛且错误,并引用了宪法中所谓的“商业条款”(Commerce Clause),强调国会有权监管影响州际商业的经济活动。

 

(编译:C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