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台湾当局防务部门公布,领大陆身份证的台湾民众须服役。陆委会3月10日晚称,相关规定是为维持服役公平性,避免民众利用转换身份逃避兵役。

香港中通社报道,台军扩大清查所属军士官兵是否曾领大陆身份证,防务部门10日证实,义务役士兵也在清查之列,领有大陆身份证的民众须照常服役,已在服役的义务役士兵无须放弃大陆身份证。

陆委会10日晚称,依“两岸条例”规定,台湾民众领取大陆身份证将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份所负的责任及义务,不会丧失或免除。

陆委会指,相关条文为维护服役公平性,避免适宜服役年龄男子利用在两岸间转换身份以逃避兵役;针对尚未完成服役者,也有法律规定不可放弃台湾籍。

不仅限于军中,台当局正清查公务体系人员是否持有大陆身份证、定居证、居住证及护照,近期更将清查范围扩大至财团法人与公营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