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崔国萁3月16日纽约报道】2023年11月布碌仑戴克高地曾发生一起致命车祸,华妇陈贻琴(Yi Qin Chen, 音译)过马路时,遭市清洁局一名休班警员撞死街头。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特别调查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 简称OSI)近日裁定说,不会对该警员撞死陈贻琴提出刑事指控。

据悉,这宗夺命车祸发生在2023年11月13日晚9时29分许,当时市清洁局一名休班警员驾驶着私人车辆,在布碌仑戴克高地沿着11大道西南方向行驶,走到11大道交64街路口左转时,车辆撞上了正在该路口走在斑马线上,沿着11大道穿过64街路口的陈贻琴。

据詹乐霞办公室的一份新闻稿称,事发时休班警员在绿灯下左转,同时陈贻琴也是在“通行”信号稳定的情况下进入人行横道时被撞倒。经过彻底的调查,包括审查安全录像、分析警员的录音陈述和进行法律评估,OSI得出结论,检察官排除了合理怀疑该警员犯了罪的证明。

根据纽约法律,刑事过失杀人罪要求证明一个人未能察觉到死亡与不合理的风险,并且他们的行为与一个理性人在相同情况下会做的事情有很大偏差。OSI确定该警员在正确的车道内行驶,拥有通行权,并在转弯时将车速降至约10英里/小时。
而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对该警员进行的初步呼吸测试显示,没有证据表明他在事故发生时受到毒品或酒精的影响与分心。
虽然事故造成陈贻琴死亡,但OSI发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警员的行为存在严重疏忽或他有意识地忽视了重大风险,因此不会对该警官撞死陈贻琴提出刑事指控。

 詹乐霞特别调查办公室近日宣布不会对撞死陈贻琴的警员提出刑事指控。(美联社)